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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未成年人撞倒致财物损坏能要赔偿吗
被未成年人撞倒致财物损坏,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果关系和损失才能获赔。本文结合广西桂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5)桂0305民初8687号生效判决分析。
李四方律师结合(2025)桂0305民初8687号生效判决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手镯受损是否与被告未成年人骑自行车相撞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是否有合法依据。
案件基本事实:被告陈某(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在小区与原告易某相撞,双方倒地。原告主张相撞导致其佩戴的翡翠手镯损坏,要求被告及其监护人赔偿8600元损失。被告方否认手镯损坏与本次相撞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有监控无法清晰显示原告相撞时佩戴手镯,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且未出庭,原告提交的购买收据及情况说明也无法充分证明损失金额,最终认定原告诉讼请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案号:(2025)桂0305民初8687号,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本案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作出裁判。
未成年人撞倒他人致财物损坏,一定需要赔偿吗
在本案特定事实下,因原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手镯损坏与相撞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未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处理,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根据法律规定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主张赔偿一方仍需完成举证责任,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无法获得赔偿。
主张财产损害赔偿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般情况下,主张未成年人侵权财产损害赔偿需要准备三类核心证据:一是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比如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目击者的证人证言、事故现场照片、双方沟通记录等;二是证明财产损害结果的证据,比如财物的购买凭证、受损财物的照片、维修报价或者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损失评估报告等;三是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也就是证明财物受损确实是本次侵权行为导致的证据。缺失任何一类核心证据,都可能面临诉讼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李四方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发生碰撞类事故后,如果发现财物受损,应当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如对受损财物在现场拍照留存,保留与对方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找到现场目击者留下联系方式并及时固定证人证言,尽量在第一时间固定因果关系相关的证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起诉前要梳理好全部证据,确保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自己的主张。由于实践中不同案件的事实细节差异很大,建议遇到类似问题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由李四方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