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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申报款项要赔偿公司损失吗
在本案特定事实下,员工不需要赔偿公司主张的损失,本案系河南某有限公司诉党某侵权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5)豫1502民初10026号,由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李四方律师结合(2025)豫1502民初10026号生效判决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员工党某是否应当就原告主张的未追回地暖安装费损失向原告河南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基本信息
案号:(2025)豫1502民初1002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本案基本案件事实
原告河南某有限公司开发房产项目,开展买房赠地暖促销活动,被告党某作为原告公司员工,是该活动地暖付款申请的经办人。按照流程,党某发起地暖安装费付款申请后,需要经过原告公司营销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级审批后,才能向地暖供应商拨款。
之后原告称因有7户业主的地暖安装费共计56000元未能从地暖供应商处追回,主张党某未勤勉核实安装情况违规申报,要求党某承担60%即33600元的赔偿责任。党某辩称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基于本案现有证据,法院认定原告的主张不符合赔偿要求,判决驳回原告河南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主张员工赔偿公司损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赔偿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员工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二是损失已经实际确定发生,三是员工的职务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公司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员工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赔偿规则。以上四项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本案中,原告未能举证证明损失已经实际确定,也未能证明党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同时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赔偿事项,也无规章制度明确赔偿规则,因此原告诉求不满足上述条件,未获得支持。
没约定劳动合同条款能主张员工赔偿吗
在本案情形下,劳动合同中未对员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赔偿条款,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缺乏合同及制度依据,实践中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李四方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用人单位日常管理中,应当提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范围、责任划分和计算标准,同时制定经民主程序公示告知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规则。发生损失后,要及时固定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实际发生的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无法维权。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时,应当及时核对用人单位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积极收集证据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遇到此类争议,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处理。
本文由李四方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